建立了估算报价的基础之后,就有可能进行详细的施工报价估算工作。估算和编制报价阶段的工作包括直接以前阶段即建立估价基础阶段的工作结果为依据的各项工作,和一旦估价基础确定之后即需着手进行的其它工作。 直接以估价基础为依据的各项工作如下: (1)如对合同文件发生疑问,必须予以澄清。承包商的代表应直接与业主代表取得联系,以获取所需资料信息。 (2)设计部门应根据已商定的施工方法编制详细的施工程序表,并应编制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法说明书。计划人员还应编制一份整个施工期间需要的施工设备和劳动力清单。这些数字应与估价人员所估算的总数进行比较。 (3)应向那些应邀提出分包报价的公司提供相应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工程量、技术规范、有关的合同条款、相应的图纸复制件,以及要求包分商何时进行施工的指示。 (4)应寻找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报价。正常做法是,每一种材料均应找几家供货商报价,以便获得可能最低的报价。承包商必须决定哪些材料可以采用工程所在国的材料(即当地材料),哪些材料需要进口。 (5)如需提出替代设计方案,则估价部门必须与公司内部设计部门进行密切联系,落实设计变更方案的成本效果,并把原设计修改之后新的工程量确定下来。 (6)如果业主未能提供工程量表,则应由承包商的工程测量员或请外单位编制出一份工程量表。 |